6月18日,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正式掛牌成立并對外履行職責。記者從深圳市稅務局獲悉,自2018年稅務機構改革以來,深圳稅務部門形成了“1+3”的稽查機構設置。此次增設第四稽查局,是深圳稅務部門進一步優化稽查資源配置的重要舉措,標志著深圳稅務稽查體制機制改革又邁出了堅實步伐。
深圳市稅務局在增設第四稽查局的同時,也相應對各跨區域稽查局的職能職責及管轄范圍進行了調整。其中,第四稽查局辦公地址設在寶安區,主要負責寶安區、光明區、深汕特別合作區管轄區域內稅務稽查相關工作。
據介紹,深圳稅務稽查部門在打虛打騙、掃黑除惡、查處要案、促進共治等方面取得較好工作成效,為深圳優化營商環境、實現高質量發展等作出了應有貢獻。
深圳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張國鈞在揭牌儀式上表示,深圳稅務稽查部門要堅持稅務稽查維護稅收秩序,維護國家稅收安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工作定位。在發揮好稅務稽查“正向打、反向促、側向扶”作用的同時,不斷優化稅務執法方式,進一步維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為深圳維護稅收秩序、優化營商環境,貢獻更多稅務智慧和力量。